2017年2月1日 星期三

寫作的願望


新年伊始,再懶惰的人都會有一些新想法,新希望。筆耕多年,更應自省:我去年荒廢了多少寫作時光?今年有沒有辦法多寫一點,寫好一點?

〝澳門文學要加強宣傳,所以要多辦活動〞、〝光是作家在自己的園地努力還是不夠的,受眾畢竟太少,最好是搞跨媒體,跟其他界別的創作人互相合作,說不定會搞出協同效應,雙贏局面〞、〝現在流行搞文創,文學創作最好先從影視改編著眼,學習人家如何寫出會被人改編的小說,一旦成功就可以名利雙收了〞。以上的話,常見於文學交流的場合,台上台下都說得興高采烈,我已經聽了很多年了,但說總歸說,這些〝偉論〞究竟有何實際效用,恕我孤陋寡聞,其實不太清楚。

我當然明白,這些年來有很多朋友積極組織文學推廣活動,也有一些影視作品是改編自澳門小說的,跨媒體合作更是多不勝數,我更清楚的是這些繁榮背後多數得力於文化部門的資助與支持,設想這類財政上的扶助出現了變化,這些令創作人忙得不可開交的活動還會辦下去嗎?業餘寫作的文學愛好者,因為上述〝社會需要〞而把文學活動裝扮得紛雜多元,真的可以令澳門文學變得更受歡迎、更受尊重嗎?會不會忙於協調其他界別的參與,反而令文學顯得失焦呢?我有時會擔心,過於頻繁的跨界活動,會令作家的創作時間減少,影響作品產量。我更害怕因為花費公帑越來越多有朝一日社會人士會反過來檢視澳門文學的價和成績,會不會令認真的人臉紅,識貨的人難過?

一個作者要對得起自己和時代,最重要是記住把手中的筆用在正當的地方讀者只認得好作品,只看到出書結集的成果,不一定會留心其他事情的,寫得不好、寫得太少,即使可以申請更多資助來宣傳推廣,也是徒然的。

喜歡寫作,只為了享受創作的過程。每到新年我都只有一個願望,祈求公餘時間不被無聊的活動浪費,好讓我再下苦工,多寫多改進。


(刊於2017年2月1日澳門日報新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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